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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单位资助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学院、科研机构:
接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单位资助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赣教科规办函[2018]6号)(见附件),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单位资助课题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积极申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注意事项
1.为了提高课题申报的质量,请各单位在本年度申报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单位资助课题时对本单位申报的项目进行同行专家论证并做好排序(相关费用从二级管理单位的项目管理费中支出)。同时提交部门盖章的《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单位资助课题申报汇总表》(见附件),未提交汇总表的单位科研处将不予受理。
2.本课题由申请人自拟课题名称.自拟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3. 本课题级别是教育部的课题。经费由申报者单位自行筹措,全国教规办不拨款。结题的要求等同于教育部的结题要求。申报课题的资助额度参考:教育部重点课题为3万元、教育部青年专项为2万元。申请人要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结题细则》(见附件)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见附件)的要求,确定申报课题类别,并根据实际需要编制合理科学的经费预算。其中“间接费用”按照50万元及以下部分为30%;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为20%;超过500万元的部分为13%的比例填写。
4.课题负责人同年度申报过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未立项,不得重复申报单位资助课题;有在研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和被撤项未满5年者不得申报。
5.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5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6.申请人岗位在行政或教辅部门的,必须依托二级科研管理单位(教学单位或科研单位)申报。
二、申报材料报送
1.报送材料包括:《评审书》一式3份(科研处存底一份);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的《汇总表》1份(含以上所有材料的电子版)交至科研处。申请书文本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2.各二级管理单位在收齐并汇总各自单位的正式申报材料后于2018年11月1日下午四点前提交材料至科研处(枫林校区第二行政楼219室)。各单位申报材料的电子文档需统一打包,同时发送至电子邮箱kycxmk@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孟玮、王娜 联系电话:88539272
附件 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单位资助课题申报材料.zip